圖為藏於挪威卑爾根KODE博物館的7根圓明園石柱結婚。圖片來源:北京日報
  中新網2月化療飲食輔助13日電 就中國7根圓明園石柱被歸還一事,美國《僑報》11日刊載評論文章《文物回歸,哪種方式最好?》,文章指,中國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途徑主要包括:依法追討、回購和捐贈;其中,商業回購一直頗具爭議。如何避免由拍賣等方式推高文物價格進而助長盜竊走私之風,中國如何與國際合作提高依法追討效果,全社會皆當建設性探索。
  文章摘編固態硬碟安裝如下:
  “挪威新竹買房博物館將向中國歸還7根圓明園石柱”再次引發爭議,網民稱“哪是主動還,分明是買回來的!”為達成歸還協議,中國商人黃怒波將向當事挪威博物館捐資160萬美元。流失文物9月將“回家”的結果,並沒有消減網絡輿論對黃怒波的聲討,有媒體還特別在報道標題中突出“出資”、“換回”等字眼。
  中國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途徑主要包括:ssd固態硬碟價格依法追討、回購和捐贈;其中,商業回購一直頗具爭議,一些聲音認為,這等同於“受害者出資購買贓物,承認掠奪者的合法性”,且間接推高了文物價格,助紂為虐。而黃怒波這次未直接購買而選擇捐資,就有避開非議的考量。
  誠然,依法追討是最理想的形式,但現實是,這已成為國際難題。雖然文物流失國追討有1970年與1995年兩份國際公約作為法理依據,但公約約束力微弱,對於公約生效前流失的文物,特別是追討從圓明園流失的價值連城文物,實際操作起來困難重重。一個典型的例子是,2009年,中國律師團赴法國,試圖通過法律阻止佳士得拍賣圓明園兩件獸首,最終請求被當地法院駁回。近年來,中國單純依靠法律途徑追討文物收效甚微。
  面對種種障礙,出於民族情感和文物保護,商業回購在法理上固然有違程序正義,但在結果上卻是最具實效,這是殘酷的現實。而眼下的中國商人,超越赤裸裸的商業買賣,以捐資形式換迴文物,錶面上是一種交易,但如仔細探究,捐資用於助力對方文物保護,雙方一致實現文物保護本義的價值回歸,而不是讓文物成了一方的錢袋子,這對於流失在海外的中國文物的保護是積極有利的,它不能不說是一種創新,一種進步,民眾不僅不應責備,反該點贊。
  7根柱子值多少錢不是最重要的,重要的是其承載的關乎民族、國家的“不能忘卻”的歷史記憶。輿論應當回到這一點的終極意義,堅持法理,同時亦當拋棄狹隘、挑剔的眼光,對流失文物的回歸形式,多一些包容。
  中國的文物追索長路漫漫,如何避免由拍賣等方式推高文物價格進而助長盜竊走私之風,中國如何與國際合作提高依法追討效果,全社會皆當建設性探索。(鐘海之)  (原標題:美華媒:中國流失文物回歸 哪種方式最好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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